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四条

第四条

商标注册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商标注册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