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标注册档案,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异议、撤销、复审、无效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