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外,任何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查阅、复制商标注册档案。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