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外,任何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查阅、复制商标注册档案。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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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70号)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