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保安培训许可证》和其他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印制。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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