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以及保安培训机构或者个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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