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保安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发布招生广告,不得夸大事实或者以安排工作等名义诱骗学员入学。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