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保安培训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