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检疫监督第二十一条直属海关将已备案的使用单位,报告海关总署。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