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进境检疫第十一条输入的动物遗传物质,应当按照《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进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