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按险种类别划分,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设计类型划分,包括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按保险期间划分,包括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和一年期及以下的人身保险。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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