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方式第十条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材料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予披露的,应当有充分的认定依据和完善的保密措施。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