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审核工作高效公正。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