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国家文物局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指定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工作,接受国家文物局业务指导。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