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文物流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