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临时进境文物在境内滞留时间,除经海关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批准外,不得超过6个月。 临时进境文物滞留境内逾期复出境,依照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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