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提升服务质量。 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行业垄断。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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