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备 案

第八条

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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