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诊所执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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