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诊所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