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