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海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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