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五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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