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五十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