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对被许可人在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通报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
对被许可人在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通报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