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 第七节 标准化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海关设置专门的行政许可业务窗口,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办理向申请人颁发、邮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等事务。

申请人自愿采用线下办理模式的,“一个窗口”可以受理,不得强制申请人进行网上办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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