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46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 第五节 期限
第三十三条
海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海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 第五节 期限
海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海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