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 (一)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等服务承诺公示管理制度; (二)投诉受理办法、赔偿办法等管理制度; (三)业务查询、收寄、分拣、投递等操作规范。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 (一)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等服务承诺公示管理制度; (二)投诉受理办法、赔偿办法等管理制度; (三)业务查询、收寄、分拣、投递等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