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