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注 册

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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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