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注 册第六条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