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