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执 业第二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