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注 册

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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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