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在烈士纪念日、清明节或者其他重要纪念日期间,驻外使领馆应当结合所在国情况组织烈士公祭活动。 烈士公祭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所在国政府、中资企业(机构)、华侨华人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