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