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第二章 评价内容 / 第一节 基本职责
第十九条
国有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监事,应当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评价内容 / 第一节 基本职责
国有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担任党委成员的董事监事,应当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