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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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