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