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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