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