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七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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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