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合同签订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