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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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