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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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