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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