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发布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非法办学机构、非法中介进行查处。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