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第十八条

第五章 经营许可的管理

第十八条

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允许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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