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出口黄金及黄金制品,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违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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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