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黄金是指未锻造金,黄金制品是指半制成金和金制成品等。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