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6名,秘书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秘书长。

制定机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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