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奖励设立第十二条社会科技奖应当具有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在奖励活动中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取任何费用。资金使用应当相对独立,专款专用。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