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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